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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18年年度协会 会费、赞助费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8/9/20 来源:本站

关于收取2018年年度协会 会费、赞助费的通知

温激协〔2018〕5号


各会员单位:


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是在温州市科技局和温州市民政局共同支持和引导下组建的社团组织,是集聚温州地区激光与光电企业,整合优质资源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产学研合作的服务平台。协会将充分发挥沟通、咨询、服务、自律、协调等作用,为会员企业提供宣贯政策、交流信息、推动合作、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公共服务、引导激光与光电行业良性发展,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为保障协会2018年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章程》、《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会费收缴标准》及协会一届二次会员大会暨一届四次理事会议等要求,协会现向各会员单位收取2018年度会费及赞助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及赞助费缴纳时间、缴纳方式


(一)缴纳时间:2018年9月16日至2018年10月30日

(二)缴纳方式:转账至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

银行账号:33001623535053027663

开户银行:建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三)会员单位缴费后请将汇款单、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传真至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协会工作人员在收到汇款单一个星期内将会把收据寄送给会员单位;用途请注明“2018年度会费”。


二、会费、赞助费缴纳标准

(一)会长单位:50000元/年(会费及赞助费);

(二)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会费及赞助费)

(三)理事单位:3000元/年(会费及赞助费);

(四)会员单位:800元/年


会费及赞助费是保障协会正常运转和开展会员服务的基础和前提,请各会员单位予以支持、按时、足额缴纳,同时请未缴纳2017年度会费的会员单位及时补交会费,感谢配合支持!

联系人:吴一华138 5772 1603 电话 0577-85516051

    罗西玲 157 0587 9095 冯爱新150 5776 7433

通讯地址:温州市龙湾区金海大道与滨海三路交叉口海洋科技创业园A3-5-507

附件:/UpLoad/files/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2018年4号文件--关于收取2018年年度协会会费、赞助费的通知.pdf





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六日